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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主任委員資格確認
作者:大寶 發表於:2013/11/29 下午 11:18:03 回覆留言  
本社區規約載明主任委員,副主委及財委任用資格為區分所有人。

但本社區管委會議一直都是主委及財委區權人之配偶在運作,指揮社區總幹事如何處理,事務,只有在財報及領款上出現主委及財委之名字.

請問有無違法? 有無解決之道,望請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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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Re:主任委員資格確認
作者:國際維和 發表於:2018/5/29 下午 02:44:26 回覆留言  
1、請看社區規約
2、請看社區管理委員選舉辦法中,是否有資格限定。

請查閱內政部訂立之【規約範本】參考,於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前提案,經區大會議2/3出席、2/3以上同意表決執行。
文章標題:Re:主任委員資格確認
作者:國際維和 發表於:2018/5/29 下午 02:57:02 回覆留言  
內政部規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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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ipeibma.org.tw/uploads/resourceshare/0000043.pdf
 

會址: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120巷17號3樓 電話:02-87870422 傳真:02-87870410 E-mail:taipeibma@yahoo.com.tw本網頁由蘭陽資訊網設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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