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5期 發行日期:2012/3/1 發行人:蘇雅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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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東京都物業管理機構

東京都物業管理機構是由逾50年經營管理經驗的日本NIHON HOUSING株式會社,於83年9月成立,迄今國內經管實績約四千棟,逾八萬餘戶。
二、跨國經營

三、全省經營服務網


四、業務範疇
(一)建築物與環境之使用管理與維護
(二)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Life Service)
(三)資產管理
(四)管理顧問

五、物業管理e化平台
東京都自2004年起配合政府政策、提升氣業服務價值,啟動三大類服務開發計畫,並透過政府專案計畫逐步完成三大類e化平台之建置,提供經管社區至會管家e化管理系統。

六、建物管理第一品牌
‧連獲內政部營建署評選為「優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
‧台北市政府頒發「優良公寓大廈管理評比績優管理公司」獎項
‧獲警政署指定為台北市「保全評鑑業務示範單位」
‧社區生活妙管家:
中國生產力《能力雜誌》報導東京都自2006推動生活服務,社區總幹事如同居家生活的妙管家,提供住戶食衣住行育樂健美的貼心便
利服務。
‧全國優良公寓大廈獲獎最多物管公司:
《Smart智富雜誌》報導2007~2010年東京都經管案場共計60個社區獲得優良公寓大廈獎項,是全國管理最多得獎社區之物管公司。
‧商務人士理想品牌:2009~2011年連續三年獲得《今周刊》商務人士理想品牌。

七、企業社會責任(CSR)
東京都在台深耕17年餘,除期許企業永續經營,近年更致力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以「品質、環境、社區、人本」四大面向,堅持企業經營理念-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空間,為社會發展貢獻一份心力。
(一)品質- 堅持品質。服務領先
2007~2010年東京都全省優良公寓大廈獲獎社區達60座,領先業界,獨占鰲頭。根據房仲業調查,獲得優良公寓大廈社區平均房價約可高於周邊行情10%以上。
(二)環境- 響應環保。節能減碳
【輔導社區通過ISO14001環境品質認證】
東京都自2008年起,每年輔導社區通過ISO14001 環境品質認證,針對「節約電力」、「水質品質」、「資源回收」與「綠色採購」作為環境管理目標。
【辦理社區環保講座。社區分享節能經驗】
2010年8月「社區節能減碳生活概念」之業主聯誼活動,根據年度節電成效,評核「最佳節能減碳社區」:「龍門第」、「師大禮居」、「瑞典科技」、「再興春天」「林園春曉」及「遠見科技」,並邀請得獎委員上台簡報分享節能經驗,以推廣社區節能減碳之生活概念。
(三)人本-以人為本。落實人才培訓
1.辦理碩博士論文獎助活動  拔擢優秀人才
東京都自2005年起辦理碩博士學術論文獎助計畫以來,鼓勵青年學子投入物業管理相關研究,至今已辦理七屆,獎助近50名優秀學
生,並藉此招募優秀人才進入企業服務。
2.TTQS評核獲獎  強化專業技能
2004年起-東京都申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聯合型教育訓練),歷年均拿到最高額度70%
補助費用。
2009年-職訓局推動「TTQS訓練品質評核系統」(Taiwan Train Quality System),東京都首度申請評核便獲得銅牌殊榮,並逐年修正
教育訓練計畫,期能符合訓練品質系統,持續強化員工之專業技能。
3.職能學習平台 促進產業專業化
2011年-東京都建立「職能標準化-建立職能學習平臺」,期透過從業者職能標準之設定、培育量足質精的優質人力,以全面提升產
業服務水準。
(四)社區-推動公廈社區營造。創造互助社會
1.特約師資開課:提供各類師資到社區提供課程開班服務,活絡公共設施並營造便利的學習環境。
2.社區管理議題活動
(1)防災議題宣導
2009年適逢九二一地震屆滿十年,特辦理一系列社區防災宣導活動:電影欣賞會邀請住戶免費欣賞災難電影,藉此喚醒住戶災
害防救與危機意識。
(2)公寓大廈社區安全營造座談會
邀請防災專家與社區委員共同討論如何結合社區營造推廣社區防災行動。
3.公設點交議題研討
2011年東京都於台北、高雄地區辦理「公設點交模式探討座談會-如何創造建商、管委會之雙贏」之業主聯誼活動,邀請專家學者、
建設公司及社區委員,共同針對公設點交相關規範及實務上常見爭議共同研討,本活動目的期能提供良性互動平台,以避免買賣雙方
認知差距與爭議,共同創造建商與管委會雙贏之目的。
4.串連社區做公益
社區通路除能提供住戶便利生活服務外,東京都亦利用通路將住戶愛心迅速傳遞至需要的地方。
(1)2008年-創世基金會愛心物資募集活動
串連桃園以北,共計99個社區參與活動,在活動期間內共募集600箱物資,提供基金會義賣募款之用。
(2)2009年-八八水災物資捐助
與康福搬家合作,串連台北26個社區,聯合捐贈160箱物資,至屏東縣政府,幫助災區重建。
(3)2010年-庇護工場愛心義賣
利用東京都宅配與共購通路,將台北市政府輔導之庇護工場優質商品與服務推薦給社區,使住戶們也能參與幫助身障人士的活動。

八、經營理念
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空間、善盡企業責任‧共享經營成果
東京都整合各領域專業團隊人力,於全省各地設立分公司,針對不同的建物型態,提供切合客戶所需的完善規劃提案與專業諮詢服務。東京都專業團隊將持續深耕經營,充分發揮服務的整合力與執行力,進而成為客戶安心受託、信賴的好夥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9日
勞職訓字第1010500016號
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主任委員 王如玄

請點選詳閱<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行政院衛生署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

行政院衛生署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15日
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023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
署  長 邱文達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修正條文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之投保單位,應填具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及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各一份送交保險人。
投保單位除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農田水利會及公營事業外,應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下列相關證件影本:
一、工廠應檢附工廠登記有關證明文件。
二、礦場應檢附礦場登記證。
三、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應檢附登記證書。
四、交通事業應檢附運輸業許可證或有關證明文件。
五、民營公用事業應檢附事業執照或有關證明文件。
六、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七、私立學校、新聞事業、文化事業、公益事業、合作事業、農業、漁業及各業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
八、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之雇主,應檢附僱用契約書或證明文件。
九、第一款至前款以外之投保單位,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登記證明文件。
投保單位依前二項規定將申報表及證明文件影本送交保險人當日,即完成申報應辦手續。
經由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者,免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檢送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訂定「一百零一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 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上限」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    
中華民國101年2月8日
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018號

主  旨:訂定「一百零一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上限」,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八日生效。
依  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一百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上限」如下:
一、因同一疾病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新臺幣三萬一千元。
二、每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新臺幣五萬二千元。
三、前二項住院部分負擔上限之適用範圍,以保險對象於急性病房住院三十日以下或於慢性病房住院一百八十日以下所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為限,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不予給付之項目。
四、保險對象於一百零一年二月八日以前即已住院者,其當次所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上限,准按一百年上限新臺幣二萬八千元核計。
署  長 邱文達

財政部令修正「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台財稅字第10000448260號
修正「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
部  長 劉憶如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請點選詳閱<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內政部令修正「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台內社字第1010078316號
修正「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部  長 李鴻源

請點選詳閱<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內政部令修正「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二條條文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8日
台內社字第1010086065號
修正「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二條條文。
附修正「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二條條文
部  長 李鴻源

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二條修正條文
第二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依本法第三十一條或第五十三條規定請領給付者,對保險人下列事項之核定發生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審議:
一、有關申請人資格或納保事項。
二、有關被保險人年資事項。
三、有關保險費或利息事項。
四、有關給付事項。
五、有關身心障礙程度事項。
六、其他有關國民年金權益事項。
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對保險人下列事項之核定發生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審議:
一、有關限期繳納被保險人保險費及其利息事項。
二、有關正當理由認定或罰鍰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四日修正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八日修正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內政部令修正「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第二點、第七點、第十七點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生效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
台內營字第1010800200號
修正「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第二點、第七點、第十七點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生效。
附修正「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第二點、第七點、第十七點規定
部  長 江宜樺

請點選詳閱<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第二點、第七點、第十七點修正規定>

內政部令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

內政部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4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0151號
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
部  長 江宜樺

請點選詳閱<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醫療小撇步

嘴破怎麼辦?
用啤酒漱口也很有用
嘴角或嘴唇內常常破一小傷口的人,吃東西時真是痛苦萬分;有的人試著補充維他命 C及 B群,有的人塗抹進口藥膏,有的人猛灌青草茶,似乎都沒什麼用。
其實嘴巴破最主要的原因是晚睡、睡眠不足及疲勞,造成免疫力低落而引起的。
如能 每天睡個三~四十分鐘 的午覺,晚上十點上床睡覺,三餐都有水果,以及每 天早晚五分鐘的體操運動,就可迅速痊癒。
體力透支引起嘴破時,若能在 每一餐飯後吃一個奇異果,另外 不停地小口小口喝新鮮的紅葡萄汁(一天量 2000c.c.以上),就可以迅速好轉。奇異果的維生素 C含量,比檸檬、柳橙等還高很多;葡萄汁能滋補血液、增力氣 ;而小口的喝是為了讓紅葡萄汁多混合一些自己的唾液下肚,因為唾液有滋潤五臟六腑的作用,可以有效地清理嘴角的火氣。
假如沒時間自己打鮮葡萄汁,可到便利商店或超市,購買廠商所做的瓶裝或紙盒已添加維他命 C的鮮葡萄汁,也很有效果。

您偶爾早上起床會發現自己睡落枕了嗎?一旦落枕您該怎麼辦?

嚴重一點的,自然是上醫院啦 ..這一趟下來起碼要七天時間 .( 讓醫師打一針是很快的就不痛了 )
幸運一點的,雖然不用上醫院看看醫生,但等到脖仔子完全沒事,是要二三天光景,脖子仍然是故障中。
現在,恭禧你,收到這個訊息。
一旦落枕時, 只要將你的腳抬起來,把那個臭臭的大腳姆指給掰開來,慢慢的以順時或逆時(隨你高興)的方向按摩旋轉,則您的落枕,將獲得最大的修復。
 如果發覺腳姆指肌肉緊繃,則您的脖子兒是扭傷了,得要上醫院看看久未碰面的醫生。
記住,左腳管左邊,右腳是管右邊,雖 然腳丫有點薰鼻啦 … …
但經常按摩,將直接或間接地疏緩您頸項的肌力,有助於預防您脖子的傷害。
 
睡枕頭要注意
你睡覺都有使用枕頭嗎?
你知道使用枕頭的重要性嗎?
 1. 支撐頸部:若睡眠時使用枕頭,可以支撐頸部的重量,使身體全然放鬆。
 2. 選擇高度:枕頭若太低,使呼吸系統呈一直線,因此容易造成打鼾的情況產生。
 3. 柔軟適中 :使用太硬的枕頭,容易因過度壓迫而造成血液循環 不良 ,不僅睡眠品質大打折扣,連帶也會影響生、心理健康喔!。
另外,如果家裡有嬰兒,應該讓嬰兒採趴睡,而且要特別注意的是,別讓異物阻塞了呼吸道,以免因窒息而發生猝死的事件而遺憾!
 
治腳麻的方法
各位都有腳麻的經驗吧!椅子坐久了,腳常常維持 1個姿勢不動久了便有腳麻的現象發生,這是我昨天看電視學到的方法 ~
左腳麻,舉右手 ,舉個 10秒放下,反覆這動作 3~4次就可以不麻了
右腳麻,舉左手 ,舉個 10秒放下,反覆這動作 3~4次就可以不麻了
下次大家可以試試看!!

有空多搓 揉耳朵喔 ~
辦公室的空氣是一種滯留 不動的離子凍結,即使有空調系統的運轉,人類的腦袋還是忍不住想 要打起盹來,甚至習慣性的偏頭痛,或者突如其來的煩躁,想要做一些清晰的決策都很難。
有一回跟擅長氣功打坐的母親提及這樣的症狀,她二話不說的抓住我兩個耳朵搓揉了起來,起先有那種讓小學訓導 主任 逮到惡作劇一般的懲罰,沒想到耳朵一陣熱摩擦之後, 腦袋竟然融合的平衡了起來 好像有個看不見的精靈在 頭部周遭拿著掃把清除灰塵的樣子,奇妙般的竟是一陣說不上來的舒爽。
後來母親告訴我原理, 人的耳朵佈滿了大大小小的穴道 ,給予適當的刺激之後,很 快的就可以讓緊繃的腦部獲得抒解。
不囉唆,看到這裡就馬上試試看吧!越是用力,腦袋越是靈光喔!

無論愛不愛,下輩子都不會再見

最喜歡最後一句「無論愛不愛,下輩子都不再見」,讓我想起在上中國哲學課時老師常說的:菩薩案前一爐香,修得來世鐵心腸,你能參得了嗎? 香港電臺知名主持人梁繼璋給兒子寫過一封信,這封信很快流傳於各大網站,很多父親看後感觸很深,我覺得不只給兒子,其實適合所有人看!

我兒:寫這備忘錄給你,基於三個原則:
(一)人生福禍無常,誰也不知可以活多久,有些事情還是早一點說好。
(二)我是你的父親,我不跟你說,沒有人會跟你說。
(三)這備忘錄記載的,都是我經過慘痛失敗得回來的體驗,可以為你的成長省回不少冤枉路。
 
以下,便是你在人生中要好好記住的事:
(一)對你不好的人,你不要太介懷,在你一生中,沒有人有義務要對你好,除了我和你媽媽。至於那些對你好的人,你除了要珍惜、感恩外,也請多防備一點,因為,每個人做每件事,總有一個原因,他對你好,未必真的是因為喜歡你,請你必須搞清楚,而不必太快將對方看作真朋友。
(二)沒有人是不可代替,沒有東西是必須擁有。看透了這一點,將來你身邊的人不再要你,或許失去了世間上最愛的一切時,也應該明白,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三)生命是短暫的,今日你還在浪費著生命,明日會發覺生命已遠離你了。因此,愈早珍惜生命,你享受生命的日子也愈多,與其盼望長壽,倒不如早點享受。
(四)世界上並沒有最愛這回事,愛情只是一種霎時的感覺,而這感覺絕對會隨時日、心境而改變。如果你的所謂最愛離開你,請耐心地等候一下,讓時日慢慢沖洗,讓心靈慢慢沉澱,你的苦就會慢慢淡化。不要過分憧憬愛情的美,不要過分誇大失戀的悲。
(五)雖然很多有成就的人士都沒有受過很多教育,但並不等於不用功讀書,就一定可以成功。你學到的知識,就是你擁有的武器。人,可以白手興家,但不可以手無寸鐵,謹記!
(六)我不會要求你供養我下半輩子,同樣地我也不會供養你的下半輩子,當你長大到可以獨立的時候,我的責任已經完結。以後,你要坐巴士還是Benz(賓士),吃魚翅還是粉絲,都要自己負責。
(七)你可以要求自己守信,但不能要求別人守信,你可以要求自己對人好,但不能期待人家對你好。你怎樣對人,並不代表人家就會怎樣對你,如果看不透這一點,你只會徒添不必要的煩惱。
(八)我買了十多二十年六合彩,還是一窮二白,連三獎也沒有中,這證明人要發達,還是要努力工作才可以,世界上並沒有免費午餐。
(九)親人只有一次的緣分,無論這輩子我和你會相處多久,也請好好珍惜共聚的時光,下輩子,無論愛與不愛,都不會再見。

滴水之恩 特殊的乘客

請點選詳閱<滴水之恩特殊的乘客內文>

體悟大自然的力量-新寮步道


「新寮」一名由來有兩說,一說先民為抵禦外侮,在此設立隘勇寮,而有新寮與舊寮之分。另一說乃此地於日治時代大量砍伐樟木,提煉樟腦油,而新寮、舊寮皆為樟腦寮名稱。新寮瀑布是冬山河的源頭,早期因為山路難走,遊客罕至,爾後政府開闢了登山步道,讓遊客有機會親近這處世外桃源,步道特地使用漂流木削成一片片木屑舖在步道上,走在 步道上不時散發出一陣陣木香,沿途林相豐富,不時有短腹幽蟌、薄翅蜻蜓、無尾鳳蝶、斯文豪氏赤蛙與柑橘鳳蝶、褐樹蛙及台灣紫嘯鶇、鉛色水鶇、台灣獼猴等蹤影。

步道總長度900公尺約三十分鐘腳程,即可聽得到潺潺水聲,並且見識到250公尺氣勢非凡的瀑布喔!新寮瀑布步道之所以受歡迎,並不難理解,因為風景美,路程又短,容易親近,是一條大眾化的路線,老弱婦孺都不會覺得有負擔,可以走得相當輕鬆。但於2009年遭受芭瑪風災超大雨量,致堤防步道嚴重受損且原本地貌丕變,也見證了大自然不可忽視的力量,目前步道已整修並開放,但是面貌已與先前大家印象中的新寮步道不大相同。抵達終點的新寮瀑布,可爬木梯至觀瀑平台,近觀瀑布聽瀑濤水淙, 可享受飛瀑細霏拂面的涼暢。

為維護自然生態資源,請您於進行步道之旅時,配合以下事項:
一、珍惜自然生態,請勿於步道內炊食及其他引火行為並將垃圾自行帶回。
二、請勿攜帶寵物進入步道。
三、請勿進入任何水域及瀑布,以免發生危險。
四、請順著指標及步道前行,避免破壞生態環境。
五、請用欣賞、體驗與觀察代替採集、破壞、刻字、污染及捕獵。
六、為維護遊憩品質,本步道假日施行總量管制,限制人數為300人。


◎交通資訊:
1.見中山休閒農業精神保壘,直走 → 見叉路,左轉直走到底見左方的新寮橋,左轉 → 見右方的新寮二路路牌,右轉直走到路的盡頭 → 新寮瀑布
2.國道5號高速公路從羅東下交流道走宜34線到丸山接宜30線,車過仁山橋後,見前方道路即右走,沿著新寮溪往上游開,會路過好幾個農場,順指示牌可到達新寮瀑布。

◎參考網址:http://www.lanyangnet.com.tw/scenic/scenic.asp?Scenic_Id=144
◎林務局網站:http://luodong.forest.gov.tw/ct.asp?xItem=35144&ctNode=2447&mp=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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