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7期 發行日期:2012/4/30 發行人:蘇雅頌
 
 

認識會員~中捷公司


中捷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成立,資本額伍仟萬元,員工人數超過400人。主要經營項目有:建築物一般事務管理、房屋租售諮詢顧問、商務公寓經營管理及機電設備專業維護。
中捷自成立以來一直秉持「用心服務,品質保證」之宗旨,如何將生活及工作環境提升至更具「人性化」、「舒適化」、「理想化」的境界,是中捷的理想。
公寓大廈是一個有機的生命體,需透過專業技術管理,才能維護生命力。因此聘請專業公司管理公寓大廈,使居住環境歷久彌「新」,建物設備歷久彌「堅」,房產價值歷久彌「升」,用戶才能得到最佳保障。

建物管理經營服務項目
◎建築設計期間的顧問諮詢:1.管理空間運用建議;2.裝潢材料選用建議;3.機電設備規劃建議;4.保全系統安裝建議

◎交屋前的顧問管理服務:1.針對不完善之施工項目提出改善之道;2.提出設備使用維護保養最佳方式建議;3.管理人員資源規劃與培訓;4.釐定管理收費標準

◎交屋期的管理服務
:1.協助交屋;2.協助各項設施之點交驗收;3.監督遷入裝修工程及制定相關辦法;4.設備維護及保養計劃;5.規劃遷入後相關管理辦法;6.協助籌備管理委員會

◎日常保養維護工作計劃:1.行政庶務規劃管理;2.財務核算及分析;3.門禁安全管理;4.設備運轉及維修保養;5.建築整體及公設空間之清潔維護;6.生活服務

中捷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cpm.com.tw

提供經濟部能源局編撰『辦公大樓節約能源手冊』網路版網址

台電電費上漲在即,謹提供經濟部能源局編撰『辦公大樓節約能源手冊』網路網址,建請各會員公司妥為宣導運用http://www.moeaboe.gov.tw/Promote/saveenergy/PrSaveMain.aspx?PageId=pr_save_list

內政部修正「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之一條文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2日
台內營字第1010801934號
修正「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之一條文。
附修正「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之一條文
部  長 李鴻源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之一修正條文
第三條 違章建築之拆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執行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視實際需要置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在轄區執行違章建築查報事項。鄉(鎮、市、區)公所得指定人員辦理違章建築之查報工作。
第一項拆除工作及前項查報工作,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委託辦理。

第八條 違章建築拆除後之建築材料,應公告或以書面通知違章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者,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之一 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不影響公共安全者,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分類分期予以列管拆除。
前項影響公共安全之範圍如下:
一、供營業使用之整幢違章建築。營業使用之對象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於查報及拆除計畫中定之。
二、合法建築物垂直增建違章建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占用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九條規定之屋頂避難平臺。
(二)違章建築樓層達二層以上。
三、合法建築物水平增建違章建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占用防火間隔。
(二)占用防火巷。
(三)占用騎樓。
(四)占用法定空地供營業使用。營業使用之對象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於查報及拆除計畫中定之。
(五)占用開放空間。
四、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
既存違章建築之劃分日期由當地主管機關視轄區實際情形分區公告之,並以一次為限。

內政部修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10日
台內營字第1010802369號
修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及第二條附表。
附修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及第二條附表
部  長 李鴻源

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二條附表修正條文
第  十五  條  非防火區劃分間牆依現行規定應具一小時防火時效者,得以不燃材料裝修其牆面替代之。

第二十二條  下列建築物依現行規定應設置之直通樓梯,其構造應改為室內或室外之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且自樓面居室任一點至安全梯口之步行距離應符合第十九條規定:
一、通達六層以上,十四層以下或通達地下二層之各樓層,應設置安全梯;通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但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各樓層之樓地板面積未超過 一百平方公尺 者,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改設為室內安全梯。
二、通達供作A-1、B-1及B-2類組使用之樓層,應為安全梯,其中至少一座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但該樓層位於五層以上者,通達該樓層之直通樓梯均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並均應通達屋頂避難平臺。 直通樓梯之構造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第二十二條之一   三層以上,五層以下原有合法建築物之直通樓梯,依現行規定應至少有一座安全梯者,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設置有困難時,得以其鄰接直通樓梯之牆壁應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窗替代之。

內政部核釋「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有關同一人所有區分建物之共有部分及基地登記規定,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2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0578號
一、按民法第七百九十九條第四項有關區分所有建築物應有部分比例之規定,原則上依其專有部分之面積與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定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此所謂之約定係指共有部分之共有人,即各區分所有人全體之約定而言。

二、次按民法七百九十九條之二規定:「同一建築物屬於同一人所有,經區分為數專有部分登記所有權者,準用第七百九十九條規定。」同一建築物屬於同一人所有,經區分為數專有部分登記所有權者,雖其使用情形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者相同,均有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但因各區分所有權均屬同一人所有,不生專用權約定問題,區分所有人會議更無法成立。故於民法第七百九十九條之二準用同法第七百九十九條第四項但書規定「但有約定者,從其約定。」自應係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各專有部分讓與他人,而形成多數之共有人時,始能由嗣後受讓之全體共有人另為約定共有部分,而非由區分建築物之同一所有人之意思即可另為共有部分之約定並拘束受讓各專有部分之全體共有人。準此,同一人所有之建築物以區分所有型態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其各專有部分所屬共有部分及基地應有部分之分配,僅得準用民法第七百九十九條第四項前段之原則規定辦理,亦即應按各專有部分面積與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定其共有部分及基地之應有部分。

三、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部  長 李鴻源

內政部核釋國民年金法各項給付是否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物相關規定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
台內社字第1010145972號
一、依國民年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條規定,國民年金保險之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其本質屬「社會保險給付」,雖因加計金額或基本保障之制度設計而具有「福利津貼」之性質,仍非屬「社會福利津貼」;另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規定發給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與原住民給付等項給付屬「社會福利津貼」性質。

二、有關本法之各項給付是否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一節,查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對於社會福利津貼及社會保險給付是否得為強制執行標的已有明文規定,本法所定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與原住民給付等給付,既屬「社會福利津貼」性質,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即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另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等給付因屬「社會保險給付」性質,其是否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而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應即由權責機關依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進行認定。

三、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部  長 李鴻源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修正「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2日
臺會協字第1010019792A號
修正「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附修正「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主任委員 朱敬一

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點選詳閱內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
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補登)
環署基字第1010026195號
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署  長 沈世宏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五 條   回收業、處理業應依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申請、變更、展延登記及申報作業。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以書面辦理及申報者,不在此限。

第  十七  條   回收業、處理業應將回收、清除、處理之廢電線電纜、鐵門、水溝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項目,逐日依項目、數量、日期、來源及流向等作成紀錄,並保存五年以供查核。
回收業、處理業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等各該月份十五日前,依第五條規定,檢具前三個月營運統計季報表向登記機關申報。
登記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等各該月份月底前,彙整回收業、處理業所申報之回收量、處理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回收業、處理業收受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以下簡稱廢四機)來源為販賣業時,應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公告之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五之廢四機回收聯單(以下簡稱聯單);廢四機來源為其他回收業或處理業時,應依網路申報系統製作之廢四機回收處理流向清冊(以下簡稱流向清冊),核對回收之廢四機及妥善貯存,並應於聯單或流向清冊所載收受日之次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收受情形,並保存五年備查。
回收業於後續交付前項指定之廢四機予回收業、處理業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交付情形,並列印流向清冊,經雙方簽名確認後,第一聯由收受單位存查,第二聯由交付單位存查。
回收業、處理業違反第四項或第五項規定者,應先施行書面勸導。回收業、處理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處分:
一、於三個月內違反同一項規定,經書面勸導累計達五次。
二、屆期未申報或申報資料不符規定,經書面勸導,屆期仍未補正。
前項受處分之違反紀錄,不再納入計算。

第  十八  條   處理含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有害物質成分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於登記後應依本法第十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取得受補貼機構資格,並納入受稽核認證管制對象。

第  二十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七條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一年四月一日施行。

財政部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16日
台財稅字第10104530380號
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
部  長 劉憶如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請參見PDF檔)

租金列報扣除 每年上限12萬

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每一申報戶租金扣除額上限每年新台幣12萬元,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不論是自己在外租屋,或家中有子女在租屋,記得將租金列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除額。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的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

不過,申報租金扣額者,不得申報購屋貸款利息支出。國稅局舉例,甲君夫婦,租屋自住每月租金7000元,兒子就讀某大學並住校,宿舍費用每學期8000元,則甲君申報所得稅時僅能列報租金支出10萬元,也就是兒子的租金1萬6000元及自己的租屋費8萬4000元。

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申報列舉本項扣除額時,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額上限為12萬元,且不可重複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以免遭致剔除而補稅。

未帶行照、駕照最快6月免罰

最快今年六月,汽車、機車車主不管有否發生交通事故,未隨身攜帶行照、駕照,都不必受罰了。

交通部近期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過去交通事故發生時若未帶行照、駕照,依法可處三百到六百元,交通部未來將以勸導取代開罰,民眾將可免持行照、駕照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未帶行照、駕照者,將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現行裁罰基準與處理細則在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後規定,未發生交通事故時,未帶行、駕照屬於微罪不舉的項目。警方攔檢時若發現車主未攜帶行、駕照,在沒有發生事故時免舉發,僅開出勸導單即可。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發現,未帶行、駕照和交通事故沒有直接關係,日前建議交通部檢討現行法規。
交通部近期將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解除事故發生才能開罰的「前提」。等同未來無論有無交通事故發生,駕駛人未帶行、駕照,一律以勸導取代開罰。

民進黨立委魏明谷、葉宜津等二十六位跨黨派立委也為此一長久以來困擾汽機車駕駛的規定,連署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日前經立法院院會一讀,排入交通委員會審查。未來若完成三讀,將允許民眾騎車、開車時無須攜帶行照及駕照。
魏明谷說,不少年輕騎車群、開車族向他反應,駕駛人未隨身攜帶行照、駕照並不影響交通安全,且因應道路運輸證件電子化時代來臨,警察可輕易透過PDA輸入身分證字號查詢車籍、駕駛資料,「未隨身攜帶相關證件已不具可罰性,相關罰則也已不合時宜」。

林福山指出,交通部上月已會同警政署檢討研議處理細則修正草案,目前正在進行法規修正的法制作業,若本月順利在交通部法規會通過審查,經交通部部務會報通過,將與內政部發布施行,新規最快今年六月上路。

20%國人血太油 每五人就有一人

不要以為身材苗條的瘦子,就比較健康,因為根據調查,台灣人高血脂率是百分之二十,等於平均每五個成人,就有一個人血太油,而且膽固醇跟胖瘦沒有直接關係,而是跟你吃的東西有關係。

香噴噴的炸雞排,相信很多人一看到就很難抵抗,很想來上一塊或是抹上醬汁的炭烤肉串,小心吃多了,高血脂找上你。愛吃油炸,不分男女老少,只是根據統計,台灣人高血脂比例百分之二十,換句話說,每五個成人就有一個人血太油,甚至有女大生160公分、50公斤,但膽固醇指數270,比正常值200還要高,追根究底除了吃太油,和家族性的高血脂也有很大關係。

新陳代謝科賴醫師:「不能只看胖跟瘦啦!而且一個胖的人搞不好他每天都有在運動,他膽固醇沒有很高,一個瘦的人搞不好他糖尿病、高血壓什麼的,整個代謝有問題,血脂肪也會高啊!」醫師說,膽固醇可不分高矮胖瘦,假使膽固醇太高,油脂堆積在血管,嚴重的可能引發腦中風、心肌梗塞,除了規律運動之外,美食當前,為了健康恐怕得再三思。

飲食計算器 助人遠離戴奧辛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2日電)戴奧辛是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具有不易分解與生物累積性,會危害人體健康。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官網今天發表「環境荷爾蒙計算器」,盼許台灣一個無毒的地球日。

環境荷爾蒙又稱內分泌干擾物,具有類似人體荷爾蒙作用,會影響生態及干擾人體內分泌系統。由於它有難分解特性,幾乎無所不在,會逐漸累積在環境及人體內。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指出,戴奧辛影響人體途徑,包括空氣吸入、膳食水源攝入、皮膚接觸吸收等,累積在動物或人體脂肪組織中。據估計人體內的戴奧辛,約有90~95%是來自食品。

環品會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的今天,於官網推出「環境荷爾蒙計算器-戴奧辛篇」(http://www.envi.org.tw/ehc/archive/index.html),盼民眾藉此試算器了解每週飲食結構,進而達到均衡飲食目標,遠離戴奧辛,讓生活更放心~

九寮溪步道原始風情迷人-親近山林好去處

春季是出遊的好時機,距離台北不遠的宜蘭,有多條國家森林步道,是民眾親近森林的好去處;其中,九寮溪自然步道在居民長期護魚護溪之下,保育成功,溪流清澈魚蝦悠游其中,令人驚艷。步道沿途蟲鳴鳥叫還有豐富的植物,民眾充份吸收森林芬多精和負離子,不僅有益健康,也能紓解工作壓力。

喜歡森林的大台北地區民眾,過雪隧往宜蘭走,就可以一親森林芳澤,共有十條森林步道任君選擇。其中,去年九月份才對外開放的九寮溪自然步道,推得一遊,它位在宜蘭大同鄉,溪流的水源是由雪山山脈的各個支流匯集而成,所以溪水量龐大。近幾年當地部落民眾發起護溪護魚工作,使得溪流清澈無比,肉眼就能看到溪中魚蝦悠游。

林務局羅東林管處處長林鴻忠表示,走進步道就進入一個典型的亞熱帶森林,旺盛的蕨類植物和地被植群、高聳的闊葉樹及樟科植物,還有各種昆蟲,沿著步道走到終點平台欣賞傾瀉而下的瀑布,讓人身心舒暢。林鴻忠說:「包括聽瀑布流水聲、蟲鳴鳥叫聲,吸吸陰離子和芬多精,讓我們身心都很舒暢,到終點時大家覺得太棒了」。

步道來回走一趟大約120分鐘,距離並不長,但因為林務局協助當地的泰雅族部落營造了九寮溪生態園區,因此,民眾還能在生態園區、原住民部落走走看看,讓旅遊更加多樣化。

(照片:林務局提供)

春季暢遊-冬山河自行車道


「冬山河自行車道」,在起程前別忘了好好參觀這座車站,它是台灣東部第一座高架車站,車站的設計更是前衛和現代化,讓人耳目一新。冬山火車站大藏聯合建築事務所設計,外觀以連續圓弧型的棚架設計,頂部有白色薄膜覆蓋,遠眺宛如一座大型的瓜棚,符合當地舊名「冬瓜山」的地方特色,堪稱宜蘭最美麗的火車站。想參觀月台拍照,可以購買月台票就可上去參觀,真的超美麗、景觀視野讓人心情舒爽。

車道的起點自冬山火車站開始,往傳藝中心、清水閘門方向,沿途栽種楓香宛如綠色隧道,這裡也是甲蟲的天堂唷!冬山河親水公園為宜蘭縣著名的景點,風景優美,水上活動更是多,例如划龍舟、風帆、滑船,更有大型觀光船;經過利澤簡橋到到冬山河另ㄧ邊,便可看見傳統藝術中心,傳統的古式建築充滿古色古香,為宜蘭縣著名的復古設施,每逢周末假期總是擠滿人潮。近臨五十二甲、河口濕地生態多樣性,逢水鳥季節時,是賞鳥的最佳地點。沿著冬山河往北前進,待來到位於清水的五結防潮閘門,再沿著小路到養鴨研究中心參觀,最後經利澤簡老街接回冬山河畔循原路回到冬山火車站,此路段非常適合親子、情侶們同遊,路線安全性良好,建議喜愛自行車之旅的朋友到此一遊。
沿著冬山河往北前進,待來到位於清水的五結防潮閘門,再沿著小路到養鴨研究中心參觀,最後經利澤簡老街接回冬山河畔循原路回到冬山火車站,此路段非常適合親子、情侶們同遊,路線安全性良好,建議喜愛自行車之旅的朋友到此一遊。
◎ 起訖點:冬山火車站/總長:21公里
◎ 租車站:冬山河旗艦店03-9600505 、悟樂達 - 冬山火車站店03-9595050

打氣站名稱

聯絡電話

地址

廣興派出所 

03-9512210 

冬山鄉廣興村廣興路193 

順安派出所 

03-9581804 

冬山鄉順安村義成路2394 

冬山分駐所 

03-9591651 

冬山鄉冬山村冬山路168 

 ※更多車到資訊:http://www.lanyangnet.com.tw/bikeway

 
若您不想收到EDM訊息,請至本會首頁進行退報。 本EDM由系統發出,請勿直接回覆本信。
若您無法閱讀此信,請點此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