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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量聯行的歷史 231年歷史,52年亞太經驗,22年大中華經驗 仲量聯行爲國際知名的房地産服務及投資管理公司,業務遍及五大洲,逾一百個主要市場,從本地、區域以至全球的層面爲客戶提供房地産服務。
仲量聯行是全球最具規模的物業管理機構之一,轄下管理物業總達9000萬平方公尺﹝2500萬坪﹞,資産總值達250億美元。 本行所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都不會單純以價錢去爭取委任。我們「有值」 本行所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都不會單純以價錢去爭取委任。我們「有值」 本行所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都不會單純以價錢去爭取委任。我們「有值」 本行所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都不會單純以價錢去爭取委任。我們「有值」 本行所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都不會單純以價錢去爭取委任。我們「有值」 本行所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都不會單純以價錢去爭取委任。我們「有值」 本行所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都不會單純以價錢去爭取委任。我們「有值」 爲標準,專業水平為原則對客戶提供服務。 ●仲量聯行在亞太地區已服務超過50年。 ●我們累積了實際的物業管理經驗,幫助業主之所屬資產效益之經營規劃。 ●我們擁有相關經驗的人才,不用臨時招聘。 ●我們已開發出成熟和以最佳管理模式的物業管理制度,隨時爲業主提供有效率的管理框架。
核心專業 企業物業服務 我們是全球最具規模的企業設施管理機構,轄下管理設施超過2.2億平方呎(620萬坪)。 ●爲各大企業、機構提供周全的設施及物組合管理服務。 ●提供全面的企業房地産及行政管理服務,包括專業管理、財務及營運服務。 ●物業服務中心採用精密的技術,爲客戶提供全日24 小時的設備營運服務。 ●提高服務質素以及大樓系統設施的可靠度,求 降低長遠資本需提高服務質素以及大樓系統設施的可靠度,務求降低長遠的資本需求及營運風險。 物業管理服務 仲量聯行透過大量的交易業務和管理服務,為業主及投資者實現其房地產物業資產價值的最大化。我們運用我們對於各種類型和規模的資產管理的廣泛經驗、對於本地市場的深刻理解以及無與倫比的全球化資源,以確認我們客戶的投資目標能夠得以最終的實現。 我們在台灣的高端物業管理市場 深耕多年,憑藉 亞太暨大中華區域總部給予的專 業支援 以及在地化 發展策略,仲量聯 行已為 本地眾多 企業 及優質開發項目 ,提供 超越價格以外,具備高附加 價值的物業及資產管理服務 。我們期盼 與仲量聯 行具 有相同理念的業主與客戶攜手 並進,藉由 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並提升 物業管理維 護水平,使資產價值在可靠與穩定的管理之下,得以進一步極大化。 服務特點 亞太區以至全球的業主及投資者,委託仲量聯行管理其轄下多元化的房地產投資項目:大型及小型資.組合、新發展及重建項目以及市區及市郊物業規劃管理。 1. 綜合、高增值的物業及資產管理服務,充分提升投資的現金流量及資本增值回報。 2. 綜合租務及管理服務,創造高度協合增效作用,為客戶充分增值。 3. 為客戶的物業組合提供超卓的風險管理計劃。 4. 憑著在市場上的領導地位、深入全面的市場知識、精良的技術平台、完善的支持及無可比擬的購買力,獲取佳績。 5. 透過策略性物業服務平台,確保在區內各地均能提供一致及最卓越的服務、作業流程及系統。 6. 塑造高級物業形象,增強買家/投資者信心,提升物業價值 房地產培訓學院 本行不同於其他同業之處,將物業管理分為三階段進行在職培訓,進而培養中高階幹部,減低業界招聘不易之問題;也積極培訓無物業管理經驗之初入職員工,讓他們可以更快進入物業管理之領域。
得獎實績 連續三年 (2007-2009 & 2011)入選財富雜誌100家最理想工作企業 (100 Best Companies to Work For) 連續三年(2006-2008) 唯一一家富比士白金400強企業 (Forbes 400 List of Best Big Companies)的房地產投資管理及服務公司 連續六年(2008-2013) 獲選為世界最具商業道德企業( Worlds Most Ethical Companies)之一 2007, 2010-2012 能源之星的合作伙伴年度獎 (2007, 2010-2012 ENERGY STARR Partner of the Year)
傲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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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修正「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二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 台內營字第1030803180號 修正「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二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二條條文 部 長 陳威仁
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二條修正條文<點選詳閱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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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編印102年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令輯要。 |
102年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令輯要<點選詳閱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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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令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6日 勞動保2字第1030140136號 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部 長 潘世偉 <點選詳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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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令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 勞動福3字第1030135477號 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部 長 潘世偉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點選詳閱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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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第三點、第十五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15日 台內營字第1030804169號 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第三點、第十五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第三點、第十五點規定 部 長 陳威仁
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第三點、第十五點修正規定 三、 資金額度及來源: (一) 資金總額度:新臺幣二千億元。 (二)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小組協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撥專款支應或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支應。 十五、使用監督: (一) 本部得依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要點進行督導;承貸金融機構及借款人應善盡協助之責。 (二) 借款人如有違反第八點規定將核貸金額移為他用者,經通知限期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承貸金融機構得按一般放款規定,並溯自第一次貸放日起核算利息後,收回全部貸款。 (三) 承貸金融機構應於貸放後,將貸放情形作成紀錄,並應將執行績效按季作成報表,函送本部營建署。 (四) 國家發展委員會、本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承貸金融機構得派員前往瞭解貸款運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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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修正「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臺辦法」第十條、第十六條條文。 |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1日 台內營字第1030803911號 修正「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臺辦法」第十條、第十六條條文。 附修正「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臺辦法」第十條、第十六條條文 部 長 陳威仁
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臺辦法第十條、第十六條修正條文 第十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務狀況,對於公益出租人住宅出租予中低所得家庭者,獎勵其住宅出租修繕費用。 前項獎勵住宅出租修繕費用,公益出租人之住宅每處每年以實際修繕金額核計,最高獎勵新臺幣一萬元。 住宅出租之租期未達一年者,住宅出租修繕費用獎勵按月數比率核給;最後出租當月日數達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算,未達十五日者,不予計算。 公益出租人於租賃契約完成公證後,以租賃契約起算日一年內,檢具租賃契約影本、公證書影本及租賃期間或租賃前二個月之修繕證明文件,向租屋服務平臺申請住宅出租修繕費用獎勵,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由租屋服務平臺撥付予公益出租人。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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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核釋「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有關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依法定應繼分申請為分別共有繼承登記,仍應依「民法」第1086條第2項規定選任特別代理人 |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15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879號 一、 按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二項所定「依法不得代理」係採廣義,包括民法第一百零六條禁止自己代理或雙方代理之情形,以及其他一切因利益衝突,法律上禁止代理之情形。又法院實務見解認為,父母與其未成年子女協議遺產分割,因雙方利益相反(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四年度重家上字第六號、一○一年度重上字第二七○號判決參照),基於禁止自己代理原則,父母依法不得代理未成年子女同意該協議,應由特別代理人代理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九八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一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一年度家聲字第五五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一○一年度家聲字第一○九號裁定參照)。
二、 至於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時,除遺產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無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之情形外,縱以法定應繼分代理未成年子女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繼承登記,因將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終止改為分別共有關係,性質上亦屬分割遺產方法之一(最高法院八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七四八號、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四年度家上字第二三四號判決參照),其以應繼分分割遺產之結果是否確實有利於該未成年人有欠明瞭,難遽認未成年子女係純獲法律上利益,爰仍應依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定代理人,以維護其權益。
部 長 陳威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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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令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並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日施行。 |
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2日 院臺財字第1030018242號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並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日施行。 附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院 長 江宜樺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點選詳閱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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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一條、第十五條。 |
內 政 部 交 通 部令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03年5月2日 台內警字第10308706081號 交路字第10300085691號 衛部醫字第1031662335號 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一條、第十五條。 附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一條、第十五條 部 長 陳威仁 部 長 葉匡時 部 長 邱文達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一條、第十五條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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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廢止「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 |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7日 台財稅字第10304523640號 廢止「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部 長 張盛和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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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凶宅法拍屋須載明 |
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2014年4月25日 上午6:01 民眾標下法拍屋才發現是凶宅,過去只能自認倒楣,現在有法可管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草案,增訂法院查封不動產時,須調查並清楚載明,房屋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火災受損、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等情況,避免民眾權益受損。
日前台南一名單親媽媽省吃儉用多年,存了40多萬,標下一間法拍屋,但要申請銀行貸款時卻處處碰壁,才發現法拍屋竟是凶宅,不僅買房夢碎,積蓄還全部套牢。多名朝野立委提案,要求法院查封房屋時,應清楚揭露不動產資訊。
事實上在爆發台南單親媽媽買到凶宅法拍屋事件後,法院即修正「辦理強制應執行注意事項」,杜絕民眾誤買凶宅的情況,昨修法將此概念明確入法。民事廳副廳長王金龍表示,若法院未盡調查義務,或該揭露而未揭露,民眾可要求「撤回拍賣」,讓拍賣程序回到還未拍賣的狀態。
根據初審條文規定,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應事先調查法拍屋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等,足以影響房屋交易特殊情形。如有,法院要清楚揭露訊息;而且法院在向警察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調查時,受調查者不得拒絕。
不過「凶宅」該如何判定?如何杜絕屋主隱匿凶宅?王金龍表示,通常法拍屋都是大門深鎖或屋主不知去向,法院本來就不期待屋主會事先告知。法院將向檢警調閱紀錄,若屋內有非自然死亡事件,如自殺、火災、突然暴斃等,就會揭露於法拍屋資訊中,執行上不會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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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網站推薦~病後人生一站式服務網 |
實用網站推薦~病後人生一站式服務網 網址http://afterthatday.blogspot.com/ 這是一個希望把所有【你生病後該知道的事情】通通、通通寫成【資訊懶人包】的網站,雖然離這個「通通」還很遙遠,但每個月都會盡量保持新主題、新文章的產出。 希望,能讓少一點的人經歷版主經歷過的徬徨與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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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鈴薯高鉀防中風 高纖助減肥 |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4月22日 下午6:02 馬鈴薯含有大量的碳水化合物,可以當蔬菜食用也能當主食,它被稱為「十全十美食物」,但須切記,馬鈴薯發芽或皮變紫,就不能吃了。 一般人只靠馬鈴薯和全脂牛奶就能維持生命,馬鈴薯水分多、脂肪少、熱量低,所含的維生素C是蘋果的10倍,能降血壓、抗衰老、養顏美容,馬鈴薯的纖維能促進腸道蠕動,加速膽固醇代謝,也是糖尿病患食療的好選擇,含有大量膳食纖維的馬鈴薯,馬鈴薯澱粉會在身體裡被緩慢吸收,不會導致血糖過高,是糖尿病患食療的好選擇,還能促進腸胃蠕動,加強膽固醇代謝,可以治療習慣性便秘和防範膽固醇增高;此外,馬鈴薯含鉀量高,研究指出,含鉀量高的食物可以降低中風的發病率,它還對消化不良特別有用,是胃病和心臟病的優質保健飲食。
馬鈴薯所含的纖維可促進腸胃蠕動、加速膽固醇代謝,從營養的角度來看,它比米和麵粉有更多優點,能供給人體更多熱能,馬鈴薯含有大量的碳水化合物、豐富的維生素B1.B2.B6和泛酸等B群維生素及大量的優質纖維素,且馬鈴薯熱量低、體積大,容易產生飽足感,是減肥時的好食物選擇。
馬鈴薯含水量高達70%,澱粉含量20%,僅含有0.1%的天然脂肪,之所以能產生飽足感是因為它含有豐富柔軟的膳食纖維,膳食纖維吃進人體後,不被吸收也不提供熱量,纖維素比重小、體積大,吃進去之後能把胃填滿,需要較長時間來消化,就產生飽足感。
發芽馬鈴薯芽眼部分變紫會使毒物累積,發芽的或者皮變紫、變青的馬鈴薯就不要吃了,以防止中毒。發芽馬鈴薯會中毒噁心、嘔吐、腹痛、腹瀉、血壓下降、昏迷、呼吸中樞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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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助抗氧化 「紅配綠」尚健康 |
華人健康網 – 2014年4月25日 上午10:00看相片 深受華人喜愛的茶飲,除了有許多保健功能,它所富含的抗氧化效果 … 茶類除了有許多保健功能,也是極受歡迎的飲品,它所富含的抗氧化效果,更是一般蔬菜水果的好幾倍,許多人的養生原則就靠每天維持飲茶的習慣,可以幫助消除體內自由基,並達到消脂、預防心血管疾病。
茶類抗氧化 對健康有益 抗氧化的功用對人體到底多重要?首先,就要先了解「自由基」(Free Radicals),其為細胞內產生能量(進行氧化)的主要位置,也與人體的老化、慢性疾病產生有關,例如阿茲海默症、癌症等。雖然人體內本身就有協助抗氧化的物質,像是銅、鋅、硒、鐵等微量元素,但也可以從飲食中額外加強,自然飲食中三大抗氧化物就是維生素E、維生素C和β-胡蘿蔔素。 要從飲食中獲得大量的抗氧化物的話,喝茶就是有效又不會攝取過多熱量的方式,「兒茶素」、「多酚物質」抗氧化能力是維生素E的20倍左右,且不論是紅茶、綠茶還是烏龍茶,都各有各的好處,例如像紅茶能幫助穩定血壓、綠茶可以消脂、烏龍茶還可以保護老人避免聽力退化等。整體來說,都能達到延年益壽的保健目的。
紅茶配綠茶 有保健效果 茶葉中含有的營養成分包括兒茶素、茶黃質、茶紅質等主要抗氧化成分,有助於降低致癌物代謝活化、抑制腫瘤異常增生,並中斷或阻止脂質過氧化,進而抑制動脈粥樣硬化。過去報導研究多強調綠茶的好處,但事實上紅茶也能幫助阻止壞膽固醇進入血液,對心血管保健也具同等功效。 美國心臟學會(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就曾有研究報告顯示,紅茶的黃酮類化合物在降低心肌梗塞發病率、清除某些自由基的表現上,比大蒜、花椰菜、胡蘿蔔或包心菜更能發揮作用,每天喝一杯紅茶,罹患心臟病的機率和不喝的人相比降低了40%以上。 既然紅茶和綠茶都有如此棒的功效,那麼可否同時獲取兩種飲料的好處呢?泌尿科學期刊 (Urology Journal)有一項報告指出,針對紅茶與綠茶的混合萃取物做研究,對於人體有更多元的保健效果。目前市面上也有針對綠茶萃取物,及高品質低溫純水抽取的濃縮紅茶萃取物混合,並添加低溫研磨綠茶粉的錠劑,能夠在符合現代人生活講求效率、方便的型態之餘,也輕鬆攝取到茶葉中的抗氧化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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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再現看家戲
傳藝中心辦理「102年度輔導民間歌仔戲團再現看家戲專案補助計畫」,讓資深藝人將具有代表性的特色劇目,透過講戲示範與傳習演練的方式,引領劇團成員研習保存精湛講究的傳統唱念與腳步手路,培育歌仔戲演員讓技藝得以世代傳承,為臺灣歌仔戲記錄保存與活化再現各劇團的拿手戲齣。
計畫自102年6月啟動、7月完成甄選、12月再辦理折子戲試演,共計入選四齣具有代表性的看家戲,包括:一心戲劇團的《武松殺嫂》、民權歌劇團的《盡忠報國》、薪傳歌仔戲劇團的《白兔記》以及國光歌劇團的《鬼梧桐》。從入選到公演整整經過一整年的籌備,103年7-8月即將於本中心蔣渭水演藝廳舉行「再現看家戲-臺灣歌仔戲劇展」盛大公演。歡迎大家一同來品味歌仔戲的歷史光影,欣賞再現各劇團經典看家戲的豐碩果實。 喜歡看歌仔戲的朋友趕緊購票囉~ 詳細內容請至活動官網查詢:http://www.ncfta.gov.tw/events/2014operfestival/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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